遵守安全生产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——新石公司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

信息来源 :  新石公司 作者 : 刘畅 发布时间 :  1220次阅读

2022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“安全生产月”,今年主题为“遵守安全生产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”。6月1日下午,新石公司在105会议室组织召开2022年“端午”节前安全生产专题会暨“安全生产月”启动仪式。

本次会议由新石公司总经理李银兵主持,党支部副书记、副董事长(主持工作)韩洋出席会议并作工作要求。新石公司各部室、监控中心,各服务区、收费站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
本次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“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”、《省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“十五条”措施的意见》《安全生产法》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《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》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精神和法律法规,同时本次会议专题学习了《生命重于泰山—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》电视专题片和《守法规·知礼让——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(都安高速3·7交通事故)》。

本次会议通过新石公司党政“一把手”带头讲,与会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又有了新的认识,使员工牢固树立了安全发展理念,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

学习后,新石公司党支部副书记、副董事长韩洋宣布新石高速“安全生产月”正式启动。他要求,一是加强安全学习,强化安全意识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、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贵州省六十条措施、《安全生产法》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》《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》等,积极收看《生命重于泰山》电视专题片,确保专题片学习全覆盖。二是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、省交通运输厅、交建集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,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,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持续推进“打非治违”专项整治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。三是全面整改安全隐患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,广泛开展“我是安全吹哨人”、“查找身边的隐患”等活动,紧盯高边坡、隧道、桥梁等重点区域,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。四是全面提高事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。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,提高预案的科学性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有针对性地开展易发事故全员应急救援演练或战法、战术桌面推演等,修订完善应急预案,加强应急救援(自救)知识技能培训,提升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,锤炼、提高、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。

会后,所有参会人员签订了“安全生产月·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”,充分调动了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,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良好安全氛围,推动“第一责任人”守法履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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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现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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